众泰汽车: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 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6 月29 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6 月29 日(星期一)上午9:15-9:25, 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6 月29 日(星期一)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必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于2026 年06 月1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度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将《关 于全资三级子公司注销生产地址的议案》《关于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6 月19 日收到公司股东吉林省厚土兰德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土兰德”)出具的《关于向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罢免王伊安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 罢免钟雨菲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许明哲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 本次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6 月20 日收到厚土兰德出具的《关于撤回提请罢免许 明哲董事议案的申请书》,鉴于许明哲先生已于2026 年6 月20 日辞去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等相关职务,厚土兰德撤回此前提交的《关于罢免许明哲先生董事职务 的议案》,不再就该董事职务罢免事项提请股东会审议,仍提议将《关于罢免王 伊安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钟雨菲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鉴于厚土兰德(截至临时提案提出日持股数量128,754,021 股,持股比例 2.55%)具备临时提案资格,本次临时提案提交时间、提案主体、提案内容均符 合法定及章程要求,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且向本次股东会审议增加临时提案 事项已获过半数的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罢免王伊安先生董事职务 的议案》《关于罢免钟雨菲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7 人,代表股份1,265,695,21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0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967,418,12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9.18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84 人,代表股份298,277,0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915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85 人,代表股份298,277,68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84 人,代表股份298,277,08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15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关于全资三级子公司注销生产地址的议案》
同意1,219,500,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03%; 反对17,77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2%;弃权 28,421,3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55%。
同意252,083,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130%;反对17,77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9585%;弃权28,421,3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5%。
2、审议《关于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
同意1,226,259,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43%; 反对11,6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66%;弃权 27,834,6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92%
同意258,842,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789%;反对11,6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893%;弃权27,834,6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6,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18%
3、审议《关于罢免王伊安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1,225,905,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63%; 反对37,062,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82%;弃权 2,7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55%。
同意258,487,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02%;反对37,062,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4255%;弃权2,7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3%。
4、审议《关于罢免钟雨菲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1,225,764,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51%; 反对37,147,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50%;弃权 2,78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99%。
同意258,346,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129%;反对37,147,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4541%;弃权2,78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6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