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股份: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5  山子股份(000981)公司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春儿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春儿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春儿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李春儿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陆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财务总监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陆燕女士简历

陆燕:女,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陆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陆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