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子股份”,股票简称:山子股份,股票代码:000981)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3年7月26日、7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关注、征询、自查并核实:
1、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股权和债权资产,本次交易后,公司将退出房地产业务。上述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2023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上述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近期,公司不存在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且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支配的股东(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熊基凯、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6.71%股份,为公司重要股东,目前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和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影响,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