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震坡先生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谈跃生先生为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了解谈跃生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谈跃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谈跃生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并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震坡、杨央平、陈 珊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