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因执行司法裁定完成过户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因执行司法裁定
完成过户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熊基凯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熊基凯被裁定以股抵债的共计111,117,327股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10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一、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2024)浙02执334号之一、(2024)浙 02 执 336 号之一、(2024)浙 02执 337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熊基凯持有的111,117,327股公司股份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股抵债、归申请执行人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上述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具体权益变动情况见下表: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熊基凯 | |||
住所 | 宁波市江北区湖东路***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 |||
股票简称 | 山子高科 | 股票代码 | 00098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11,117,327 | 1.11% | ||||
合 计 | 111,117,327 | 1.1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执行司法裁定)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085,940,391 | 20.87% | 1,974,823,064 | 19.7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04,525,596 | 16.05% | 1,493,408,269 | 14.9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1,414,795 | 4.82% | 481,414,795 | 4.82%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备注:各分项数据之和与总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熊基凯持有公司257,439,715股股份,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57,429,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99.99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基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974,823,0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913,961,55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6.92%。
2、本次执行司法裁定暨权益变动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