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北仑艾尔希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艾尔 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最高本金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期 限1 年。
2、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 年4 月28 日、2025 年6 月3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 的议案》,公司本次为宁波艾尔希担保涉及的金额在上述议案中新增担保额度内,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 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故本次为宁波艾尔希提供担保事项不 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4 月28 日、 2025 年6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北仑艾尔希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11-07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扬子江北路8 号3 幢102 室
法定代表人:姜有为
注册资本:687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设计及研发;汽车零配件(除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电动助 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能量型动力电池外)的设计、研发、生产。装配有外 购点火具的汽车安全气囊用气体发生器及其零配件的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 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 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商品);金属材料、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 机械设备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宁波艾尔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已经审计),资产总额75,060.63 万元,负债总 额26,520.09 万元,净资产48,540.54 万元,营业收入89,300.65 万元,利润总 额7,312.24 万元,净利润5,594.52 万元。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9,728.87 万元,负债总 额61,359.44 万元,净资产48,369.43 万元,营业收入19,985.82 万元,利润总 额2,144.67 万元,净利润1,648.48 万元。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信人:宁波北仑艾尔希汽车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2026 年5 月19 日至2027 年5 月18 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 (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 “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 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 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 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9,467.34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2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余额74,801.56 万元,公司及控股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余额为0 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4,665.78 万元,无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