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焦煤集团于2023年7月27日完成本期债券的发行,债券简称“23焦煤EB”,债券代码“117208”,发行规模为25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01%。根据《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10.62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7月5日,公司公布《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677,101,0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2日。
根据《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当公司股票因派送现金股利情况使公司股票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初始换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换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23焦煤EB”的换股价格自2024年7月12日起由
10.62元/股调整为9.82元/股。
关于本期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