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3、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越控01”债券转售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越控01”债券转售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全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
20越控01,代码:149109)1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合计1,000,000,000元。债券持有人已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仅限交易日)通过深交所系统登记回售“20越控01”995,000,000.00元(不含利息),回售撤销申报期回售撤销0元(不含利息)。
根据《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越控01”回售结果的公告》,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31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越控01”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9,950,000张。债券回售金额合计995,000,000.00元(不含利息)将于2023年4月28日派发。
本次“20越控01”债券转售,本公司和转售受让方承诺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回售转售”栏目完成债券转售申报业务。本公司承诺将确保转售受让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转售的转售受让方可于转售完成后根据深交所债券交易转让有关规定进行交易转让。债券转售业务完成后,对于未能实施转售的债券份额,本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
转售受让方参与债券转售业务,应当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债券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市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越控01”债券转售的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