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48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和《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现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5日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3,945,821,8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8.64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945,520,6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70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1,000,301,1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93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175,068,3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8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175,068,3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894%。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39,888,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6%;反对5,167,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0%;弃权7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9,134,8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108%;反对5,167,9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20%;弃权7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7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299,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06%;反对3,192,5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1%;弃权7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110,2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91%;反对3,192,558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36%;弃权7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73%。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向浙江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60,789,0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25%;反对25,702,7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6193%;弃权765,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600,1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812%;反对25,702,7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815%;弃权765,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4373%。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1,863,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99.8997%;反对3,192,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9%;弃权7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1,863,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7%;反对3,192,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9%;弃权7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1,943,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7%;反对3,112,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9%;弃权7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1,943,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7%;反对3,112,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9%;弃权7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1,863,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7%;反对3,192,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9%;弃权7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1,863,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7%;反对3,192,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9%;弃权7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1,943,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17%;反对3,112,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9%;弃权7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曾思、莫婉榕。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