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择时另行审议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有关情况请留意公司日后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