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2月2日完成通讯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风险政策及风险限额管理方案的议案》
为稳步提升资产质量,增强风险经营能力,夯实风险合规基础,根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2024年度风险政策及风险限额管理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超业绩奖励基金计划留存额度2024年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因利益相关,董事王恕慧、杨晓民、吴勇高回避表决。为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制定超业绩奖励基金计划留存额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2020-2022年度超业绩奖励基金计划留存额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根据前述分配方案,广州越秀资本本年度拟向112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分配2,154.05万元,具体将根据相关薪酬政策以发放现金或购买股票的方式进行。该金额已在公司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中计提,不会对2023年度及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