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关于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下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下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含交易费用,不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6.96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30日起调整为不超过6.79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等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3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下首次实施回购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5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293,74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856%,最高成交价5.45元/股,最低成交价5.35元/股,已使用资金23,257,769.1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6.7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交易时段、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委托价格不是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