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7月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董事在任期内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经理年薪考核办法》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不领取董事薪酬。本次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马新强先生、艾娇女士、吴涛先生、刘含树先生、熊文先生、黄新华女士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上述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半数,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拟定如下: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在任期内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独立董事津贴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
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新任独立董事薪酬按照上述同等标准执行。本次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杜国良先生、熊新华先生、占小平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经理年薪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董事马新强先生、刘含树先生、熊文先生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5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0)。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31)。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