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3-03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汇报和相关说明后,经过认真讨论,本人对该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3)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
2、关于对公司《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投资理财主要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投资符合相关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内部具有规范的风险控制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机制,未发现公司存在投资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实施的投资业务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各个活动环节可能存在的内控部分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行之有效。本人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水平,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内控情况。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属正常续聘,本人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取得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3
(1)本议案由公司全体董事充分研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表决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就投资的内控进行了相关规定。
(3)本议案审议批准后,公司将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
(4)本人对议案的表决投了同意票。
8、《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根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市场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确定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此项议案,本人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孙健、谢丰、宋廷锋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