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芝: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ST九芝 公告编号:2024-090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北京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选董事孙光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光远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振国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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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董事长孙光远先生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确定法定代表人人选为止。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孙光远委 员 李振国、吕鸣、薄金锋、张全国
(2)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张劲松委 员 陈彦晶、孙连彬
(3)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陈彦晶委 员 张劲松、吕鸣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振国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徐向平先生、刘春凤女士、高岩嵩先生、务勇圣先生、张梁彬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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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周鲁宝先生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韩辰骁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9、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黄可女士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韩辰骁 | 黄可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 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
电话 | 010-84683155 | 0731-84499762 |
传真 | 010-84682100 | 0731-84499759 |
电子信箱 | hancx@hnjzt.com | dshbgs@hnjzt.com |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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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个人简历:
1、孙光远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现
任本公司董事长,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副会长,中国投资协会国有投资公司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黑龙江省经济学会副会长。曾任黑龙江省财政厅(国资办)资本运营管理处副处长、黑龙江省国资委企业监督局局长、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董事长、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董事长兼任黑龙江省招标公司董事长。孙光远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振国先生,1960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执委,黑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曾任牡丹江市友搏制药厂厂长、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振国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215,398,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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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向平先生,1971年5月出生,本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证券部负责人、九芝堂制药厂副厂长、海南九芝堂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向平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3%;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刘春凤女士,1963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药专业,享受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哈药集团制药三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层正职、项目负责人。
刘春凤女士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高岩嵩先生,1982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在美国德州大学西南医学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本公司董事,清华海峡研究院(厦门)生物科技与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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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岩嵩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6%;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务勇圣先生,198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北京友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九芝堂(牡丹江)友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湖南九芝堂中药验方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医学部任访问学者,曾任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本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务勇圣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48,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4%;;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张梁彬先生,1981年7月出生,荷兰鹿特丹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士、瑞典斯特哥尔摩大学社会科学硕士、瑞典哥得兰岛大学国际管理硕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注册会计师 (ACCA)。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B.E.A. Electronics(Beijing) Co.Ltd.财务经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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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梁彬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周鲁宝先生,1978年10月出生,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本公司监事、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辰能集团财务部副部长、经营部副部长,黑龙江辰能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鲁宝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韩辰骁先生,1986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学位,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H.600058)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经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701)证券事务代表,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资深经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0732)证券事务代表。
韩辰骁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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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10、黄可女士,1980年12月出生,本科,法学专业,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事务科负责人;曾任本公司证券法务经理、营销中心法务、市场部内勤等职。黄可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