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对公司股东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信卓华”)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金信卓华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窗口期除外),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30.47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60.95万股。减持价格区间依据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大宗交易相关规定确定。
截至2024年1月9日,金信卓华本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于同日收到金信卓华《关于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第七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金信卓华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份来源:金信卓华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减持股份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金信卓华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金信卓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82,240,026 | 6.7674 | 82,240,026 | 6.767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2,240,026 | 6.7674 | 82,240,026 | 6.767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金信卓华减持股份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金信卓华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3、金信卓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第七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函》。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