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4年3月1日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青岛青迈26.79%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配置,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同时优化业务结构,达到聚焦公司“一体两翼”战略方针的目的,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公司所持青岛青迈高能电子辐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青迈”)26.79%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经上级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青岛青迈评估值对应的股权价值3,105.73万元。完成上述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青岛青迈的股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