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4年3月21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与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签订的一氧化碳供应合同(二期)将于2024年9月到期,现拟续签为期10年的一氧化碳供应合同(新二期)。为保证该合同的履行,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在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许可的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
保的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诚志创新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资子公司北京诚志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创新”)的投资实力,更好的发挥其为公司引入战略资源和先进技术的功能,并为确保其拟定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诚志创新增资2亿元,增资款根据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注入。本次增资完成后,诚志创新注册资本为4亿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诚志创新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资子公司诚志创新的盈利能力,加速其在半导体领域的布局,董事会同意诚志创新参与认购青岛初芯海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亿元的基金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诚志创新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龙大伟、徐志宾、韦俊民、李瑞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谭斌先生为公司人事总监,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邹勇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同意聘任左皓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谭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的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薪酬和绩效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现行标准执行。
因工作需要,同意免去李庆中先生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免去杨永森先生公司副总裁、人事总监职务。李庆中先生、杨永森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诚志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