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关于为子公司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的进展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现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提供履约担保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10日,南京诚志与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拉尼斯”)签订了新二期一氧化碳供应合同。同日,公司与塞拉尼斯签订了《新二期一氧化碳供应合同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为南京诚志与塞拉尼斯签订的新二期一氧化碳供应合同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京诚志须及时并全面履行其在新二期一氧化碳供应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并且如果南京诚志不履行或未能履行其在新二期一氧化碳供应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公司须根据本担保书的规定向塞拉尼斯履行保证义务,如同保证人作为主要义务人一样。
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在担保期间内是持续性担保。在任何情况下,保证人在本担保书项下所承担的保证金总额不得超过100,000,000元人民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55,889万元(含该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0%。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被担保的南京诚志已就上述担保事项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担保书;
3、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