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关于为子公司安徽诚志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安徽诚志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 3月25日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
现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诚志”)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8日,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安徽诚志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债务人: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63,389万元(含上述该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92%。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被担保的安徽诚志已就上述担保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4、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