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2,24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74%)的股东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信卓华”),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窗口期除外),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152,37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304,750股。
2024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金信卓华《第八期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金信卓华持有公司股份82,24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自身业务发展及财务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3、减持时间区间: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窗口期除外)。
4、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
过12,152,37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24,304,750股。
5、减持价格区间
依据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大宗交易相关规定确定。
6、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金信卓华的相关承诺均已正常履行完毕。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本次交易中认购而取得的诚志股份A股股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16年12月26日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履行完毕 |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第八期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