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2)(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投集团”)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9,159,029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近日收到省投集团的《关于减持闽东电力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告知此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期间省投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79,500股,占比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1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2017年省投集团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9,270,565 | 8.58 | 34,691,065 | 7.5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39,270,565 | 8.58 | 34,691,065 | 7.58 | |
有限售条件股 | 0 | 0.00 | 0 | 0.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相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相关方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省投集团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价格 区间(元/股)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7日 | 4,579,500 | 10.46 | 10.15-11.21 | 1.00 |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闽东电力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