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陈凌旭、许光汀、陈胜、陈丽芳、陈强、王辉、刘宁、郑守光、温步瀛。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的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1年,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确定借款利率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9600万元,授信的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1年,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确定借款利率以及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