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放弃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1.9048%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放弃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
11.9048%股权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放弃海交中心11. 9048%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刘 宁 郑守光 温步瀛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