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陈凌旭、许光汀、陈胜、陈丽芳、陈强、王辉、刘宁、郑守光、温步瀛。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开展闾峡风电场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二期)项目的议案》;
为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企业经营效益,董事会同意授权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按照上报方案实施闾峡风电场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二期)项目,总费用控制在3680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及外部借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上堡风电场上边坡生态修复工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按上报的方案开展上堡风电场上边坡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费用控制在753万元以内,项目资金来源为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自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