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系合作双方所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备忘录涉及关联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实质性关联交易金额,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签订合作备忘录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备忘录签署概况
为了加大宁德区域优质清洁能源项目的合作力度,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福建能投公司”)与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国投”)、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东电力”)秉持平等互惠、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一致同意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于近日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意向性文件,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宁德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本备忘录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实质性关联交易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签订合作备忘录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
1.探索存量项目合作。三峡福建能投公司积极推进宁德区域已投产清洁能源项目的优化整合工作,并优先与宁德国投、闽东电力的合作。为三方在清洁能源领域的长期合作奠定扎实基础。
2.加快推动宁德区域清洁能源的开发。合作各方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区域规划和工作安排,以“互参互控”的模式,合作开发宁德区域经批准的优质清洁能源项目。
三、合作备忘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三峡福建能投公司、宁德国投签署备忘录,有利于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主营业务持续高质量发展,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意向性文件,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合作备忘录的执行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内披露的协议列示如下:
序号
序号 | 披露日期 | 主要内容 | 执行情况 |
1 | 2021年5月20日 | 公司与周宁县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 | 协议正常履行中。 2022年6月2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闽电(周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合作设立闽电(周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董-09) |
2 | 2021年6月19日 | 公司与柘荣县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 协议正常履行中。 2021年12月21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闽电(柘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事项》,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作设立闽电(柘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2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董-17) |
3 | 2021年6月19日 | 公司与古田县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 协议正常履行中。 2022年3月11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闽电(古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闽电(古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与古田县积极对接,开展“菌光互补”等新能源项目的前期及后 |
续投资建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2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董-03)。2022年3月2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古田县鹤塘镇西洋村食用菌+光伏示范项目的事项》,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授权其全资子公司闽电(古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古田县鹤塘镇西洋村食用菌+光伏示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董-04)
续投资建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2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董-03)。 2022年3月2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古田县鹤塘镇西洋村食用菌+光伏示范项目的事项》,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授权其全资子公司闽电(古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古田县鹤塘镇西洋村食用菌+光伏示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董-04) | |||
4 | 2021年7月10日 | 公司与屏南县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 | 协议正常履行中。2021年11月2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闽电(屏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建创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闽电(屏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6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董-16)。 |
5 | 2021年12月10日 | 公司与寿宁县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 | 协议正常履行中 |
6 | 2021年12月28日 |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 | 协议有效期已于2022年12月27日结束 |
公司与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
7 | 2022年1月5日 | 公司与福安市人民政府签署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协议有效期已于2023年12月31日结束 2022年3月2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福建省白马船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福建省白马船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董-05) |
8 | 2023年12月14日 | 公司与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 协议正常履行中 |
2、本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没有发生股份减持情况,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18,203,883股,已于2020年11月29日满36个月的限售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申请解除限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未持有公司限售股份。
六、备查文件
1、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