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陈凌旭、许光汀、陈胜、雷石庆、陈强、陈浩、刘宁、郑守光、温步瀛。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2024临-0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放弃回购国开发展基金公司所持有的厦船重工第四期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放弃回购国开发展基金公司所持有的厦船重工第四期股权的公告》(2024临-0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