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3月1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祖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名单如下:黄祖荣、张娜、郑希富、温巧容、褚东倩。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917.62万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