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4-03-30  闽东电力(000993)公司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现将董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03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145万元,增幅

105.37%;实现营业利润310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040万元,增幅55.29%;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4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020万元,增幅

27.23 %。

二、 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及其成效:

(一)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部问责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规范公司行为和决策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组织架构、梳理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内部控制手册》,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组织董事、高管人员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董事、高管人员的规范运作意

识。

(二)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进行

1、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正式会议2次,临时会议9次。所有会议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董事和高管人员的提名、对外投资、为子公司担保、制度修订等重大事项。董事会在审议每个议案前,力求做到深入分析、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决策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48项议案,没有董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公告刊登的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12023年1月31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1、审议《关于闽东大广场B幢一、二层房产对外出租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3年3月14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3年3月29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1、审议《关于提名陈胜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陈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2023年3月29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7、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总报告》; 9、审议《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52023年4月27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23年6月7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72023年7月20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1、《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2023年8月24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92023年10月24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1、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信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放弃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1.9048%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02023年11月15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1、《关于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开展闾峡风电场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二期)项目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关于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上堡风电场上边坡生态修复工程的议案》。
112023年12月21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1、审议《关于提名雷石庆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陈浩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委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4、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内设机构调整的议案》; 5、审议《关于投资收购福建润时海上风电有限公司3%股权的议案》; 6、审议《关于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2、股东大会召集情况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公告刊登的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12023年6月29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1、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陈胜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8、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按照股东

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严格遵循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主动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充分发挥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深入讨论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各抒己见。除参加会议时间外,独立董事还安排时间亲自到分子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有关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等重要事项,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管进行考核。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董事、高管架构及岗位职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管理层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提高。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2次,完成了3名董事和1名高管人员的提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事项提出可行性建议,对优化公司经营结构,加强决策科学性,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4、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披露84份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

5、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董事会严格并有效执行已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重大事项筹划审议期间、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做到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并按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买卖公司股票衍生品种的登记和报备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了解和收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以公告、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回答或电话回复等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并通过专线电话、董秘邮箱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及时答复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平台上提出的各种问题,听取中小投资者相关建议,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积极做好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等主流官方媒体的合作,保证对外沟通渠道畅通。公司2022-2023年度在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级评价中,被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评为A级。

(三)审慎决策重大事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抢抓机遇,通盘谋划,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动能不断增强。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收购福建润时海上风电有限公司3%股权的议案》,参股福建润时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并配合完成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市国

投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探索共同推进宁德区域清洁能源项目优化整合工作;与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共同推进宁德区域清洁能源项目优化整合工作。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一)新年度工作重点

公司将按照国家、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在国家“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公司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电力主业发展、巩固改革成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坚持企业发展与规范并重,存量与增量并举,进一步强化资本运作、项目储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努力将闽东电力打造成为股东负责、为职工担当、受投资者青睐、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一是持续关注、搜寻省内外优质水电项目,积极寻求并购机会,以壮大水电资产,并通过技改、科学合理调度、精细化管理等措施提高水能利用率。二是依托宁德区域丰富的海上风电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拓展合作渠道,积极参与海上风电项目的竞争配置,同时协助配合所参股海上风电项目加快推进步伐;三是公司结合乡村振兴,积极谋划布局,不断增强区域市场开发力度,推进宁德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四是通过股权并购等方式,加速扩大公司规模和盈利能力,并围绕电力主业配套方向,强化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推进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根据监管及经营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各项治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根据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做好独立

董事更换、选举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调整工作。围绕企业制度建设,对现有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做好各项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强化制度刚性执行;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抓住发展机遇,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三)认真做好信息披露义务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重大交易事项、对外担保事项、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以及其它应披露事项,不以新闻发布会或答记者问等方式代替公司公告,在信息披露前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泄漏公司的内幕信息,不进行内幕交易,确保公司全体股东平等获得信息;同时公司将不断规范自愿性披露和持续性披露的内容,遵守公平原则,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主动与机构投资者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并采纳机构投资者从专业角度对公司治理提供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公开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的情况及效果。同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内幕信息登记、保密

和管理工作,并根据《证券法》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要求,特别重视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加强对内部信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防范内幕交易,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团结全体员工,奋力进取,加快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