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独立董事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6  皇台酒业(000995)公司公告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均是基于双方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经营业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及关联人应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经过了询价、比价的过程,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章靖忠 王森 刘志军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