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皇台酒业(000995)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同意提名赵海峰先生、杨建明先生、代继陈先生、杨利兵先生、陈雅君女士、章海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贾明琪先生、杨强先生、高玉洁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刘志军、王森、章靖忠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