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新建路55号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海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1,360,0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5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0,295,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7137%。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06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36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9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29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055,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2%;反对26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68%;弃权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315%;反对2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44%;弃权4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甘肃赛莱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钟剑、魏来;
3.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