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8 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8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8 日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新建路55 号甘肃皇台酒业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董事长赵海峰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4,778,6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514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3,196,2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9.98%。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582,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8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12,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1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4,099,9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523%;反对52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100%;弃权1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524%;反对5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506%;弃权15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0%。
2.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4,099,9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523%;反对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弃权56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524%;反对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72%;弃权56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00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4,098,4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500%;反对11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弃权5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8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697%;反对11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55%;弃权5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94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4,091,8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398%;反对5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25%;弃权1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055%;反对5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975%;弃权15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西部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 的53,196,298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9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4.1092%;反对1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73%;弃权56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538%;反对1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59%;弃权56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00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4,515,1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932%;反对10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693%;弃权1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613%;反对1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27%;弃权1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6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西部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 的53,196,298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0,84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3.6188%;反对1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90%;弃权58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198%;反对1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46%;弃权58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956%。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4,072,2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095%;反对12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931%;弃权5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241%;反对1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24%;弃权5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735%。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4,084,6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287%;反对11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741%;弃权58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082%;反对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38%;弃权58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68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融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鑫律师、刘兵霞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甘肃融通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