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关于关联方代为支付工程款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代为支付工程款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公司厂区生产配套 条件、提升运营效率,拟实施厂区包装车间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包含 车间修缮、电梯加装、灌装线完善等改造内容,项目工程总预算为1,872.25 万 元。
为确保项目改造资金支出,经与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兰州华夏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协商,本次厂区改造工 程款项由关联方代为支付,公司与关联方及施工单位签订《代付协议》。
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8 月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联方代为支付工程款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赵海峰先生、 杨建明先生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 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注册地/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农民巷8-1 号盛达金 融大厦3303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 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贵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 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 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赵满堂
截至本公告日,盛达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天水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65,000.00 | 65.00% |
| 兰州金城旅游宾馆有限公司 | 15,000.00 | 15.00% |
| 天水市金都商城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 |
| 赵海峰 | 10,000.00 | 10.00% |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 |
2.关联关系情况:盛达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3.盛达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6 年一季度 | 2025 年度 |
| 总资产 | 2,579,193.80 | 2,438,606.87 |
| 净资产 | 1,391,064.80 | 1,332,049,79 |
| 营业收入 | 252,833.31 | 1,140,475.44 |
| 净利润 | 16,327.12 | 92,153.31 |
注: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二)兰州华夏房地产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州华夏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注册地/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银滩路安达街360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崔小琴
截至本公告日,华夏房地产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甘肃陇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7,000.00 | 92.5% |
| 崔小琴 | 3,000.00 | 7.5% |
| 合计 | 40,000.00 | 100.00% |
2.关联关系情况:系盛达集团下属公司
3.华夏房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6 年一季度、2025 年度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6 年一季度 | 2025 年度 |
| 总资产 | 133,611.02 | 144,526.75 |
| 净资产 | 70,418.14 | 70,405.18 |
| 营业收入 | 3,417.58 | 51,672.10 |
| 净利润 | 12.96 | 5,754.98 |
三、《代付协议》主要内容
(一)款项代付
1.甲方委托丙方向乙方代为支付原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及货款,付款金额合计 为?18,722,472.9 元(大写:壹仟捌佰柒拾贰万贰仟肆佰柒拾贰元玖角),最 终数额以甲、乙双方对工程决算后,丙方实际代支付数额为准,丙方同意接受甲 方的代付款委托。
2.甲、乙双方之间除款项支付义务之外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原合同为准。
3.丙方仅对合同约定的款项承担代付义务。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合同约定的 其他条款均与丙方无关。
(二)款项偿还及代付利息
丙方代付上述款项后,甲方应向丙方偿还代付款项本金,并按年利率3.3% 支付自乙方出具代付确认书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仍遵照原合同约定履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共玖份,叁方各执叁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无法 解决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定价公允性说明
本次厂区改造借款年化利率为3.3%,低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5 年期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措施,资金还款条款公平合理,定价经 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条款公平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关联方代为 垫付工程款,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保障改造项目按期完工,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盛达集团及其下属企 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24.72 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度第二次会议,以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代为支付工程 款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代付厂区改造工程 款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必要投入,有利于改善生 产硬件条件,稳定生产经营,为公司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应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我们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代付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