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18,965,022股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2,062,937股变更为1,013,097,91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6日和2024年12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032,062,937元减少至1,013,097,915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12月4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联系人:杨晓东
3、联系电话:0591-83979997
4、联系邮箱:newlandzq@newland.com.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