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3月27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9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额度人民币6,5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该笔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人民币1,367,000万元,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该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 授信额度 | 授信品种 | 贷款利率 | 授信期限 | 保证方式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 | 120,000 |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 信用保证 |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 60,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信用保证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 | 82,0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资金交易额度、低风险信用业务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信用保证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70,000 | 流动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产品业务等业务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信用保证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 | 60,000 | 流动资金贷款、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业务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信用保证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行 | 55,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信用保证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泰支行 | 20,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信用保证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20,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信用保证 |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 | 50,0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融资性保函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信用保证 |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平高科技园支行 | 200,000 | 流动资金贷款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信用保证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40,000 |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 信用保证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 | 500,000 |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贷款、分行代客资金交易业务、涉外融资性保函、低信用风险信贷业务等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 信用保证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60,000 |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法人账户透支、商票贴现、商业承兑兑付额度、开立国内信用证及其压汇/代付、理财直融工具等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信用保证 |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开福支行 | 30,0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行保函 | 不高于市场同期的LPR利率 | 信用保证 | |
合计 | 1,367,000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