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4-04-29  隆平高科(000998)公司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陈超,已离职)

2023年度,本人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自2023年7月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询问,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规范运作情况、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并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交流和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参加了4次董事会及1次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

确同意意见。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公司战略发展、风险控制等事项提出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

2.任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通过会议形式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健全及执行情况、会计师审计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现场工作、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相关意见,对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

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审议通过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议案,本人对议案材料均认真审议并发表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自我评价并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本人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因内外部因素影响及与同行业对比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变更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理由合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调整、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本人对候选人任职简历、任职资格均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 超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