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98,818.4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15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人民币1,482,276,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9,645.52万股。2024年6月14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988,184,000股增加至1,284,639,200股,注册资本由988,184,000元增加至 1,284,639,200元。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截至申请办理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373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373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相应分别减少31.3734万股、31.3734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284,639,200股减少至1,284,325,466股,注册资本由1,284,639,200元减少至1,284,325,466元。
同时,鉴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十七次会议、监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并拟提请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78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相应分别减少2.6781万股、2.6781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284,325,466股减少至1,284,298,685股,注册资本由1,284,325,466元减少至1,284,298,685元。
按照上述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度权益分派等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程现有条文 | 章程修订后条文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818.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429.8685万元。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8,818.4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8,818.4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8,429.8685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8,429.8685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