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和悦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和悦”)、天津康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康顺”)、天津顺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顺祺”)、天津善臻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善臻”)、天津通明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通明”)、天津鸿勋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鸿勋”)合计购买其所持有的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418,306,002股股份(占天士力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8%)(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包括天士力集团持有的天士力351,619,489股股份,天津和悦持有的天士力29,175,350股股份,天津康顺持有的天士力12,503,722股股份,天津顺祺持有的天士力7,252,158股股份,天津善臻持有的天士力6,460,255股股份,天津通明持有的天士力5,668,354股股份,天津鸿勋持有的天士力5,626,674股股份。此外,天士力集团同意,天士力集团应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在登记日后放弃其所持有的天士力5%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等方式,使其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不超过12.5008%。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士力的控股股东将由天士力集团变更为华润三九,天士力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受华润三九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在本次重组信息首次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幅是否达到20%)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华润三九于2024年8月5日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区间段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2日期间,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预案披露前第21个交易日(2024年7月5日),华润三九(000999.SZ)、深证综指(399106.SZ)、证监会医药制造(883124.WI)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 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前第21个交易日(2024年7月5日) | 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前第1个交易日(2024年8月2日) | 涨跌幅 |
华润三九收盘价(元/股) | 42.19 | 42.04 | -0.36% |
深证综指(399106.SZ) | 1590.88 | 1581.80 | -0.57% |
证监会医药制造(883124.WI) | 5104.85 | 5132.38 | 0.54%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0.21%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 -0.90% |
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期间,华润三九股票价格累计下跌0.36%,同期深证综指(399106.SZ)累计下跌0.57%,证监会医药制造指数(883134.WI)累计上涨
0.54%。剔除上述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华润三九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达到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孟祥光 | 张权生 | ||
张蓝月 | 陈阳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