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5—034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14:30在公司综合办公中心107会议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 597 |
代表股份数(股) | 874,527,50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8.0938 |
其中 | |
2.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 10 |
代表股份数(股) | 818,668,55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3.7444 |
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 587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代表股份数(股) | 55,858,951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3494 |
2.3、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 596 |
代表股份数(股) | 65,186,98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0757 |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 表决结果
1、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73,881,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1%;反对6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582,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540,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86%;反对6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7%;弃权582,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7%。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73,924,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0%;反对166,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436,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583,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4%;反对166,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弃权436,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73,863,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反对6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600,4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523,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6%;反对6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2%;弃权600,4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1%。
表决结果:通过
4、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73,856,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3%;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606,7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516,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13%;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弃权606,7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8%。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73,857,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4%;反对6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606,4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51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21%;反对6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5%;弃权606,4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4%。
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73,863,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反对150,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513,6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523,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5%;反对150,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305%;弃权513,6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李方律师、唐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