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曾东强)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瑞股份股票代码:001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东强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XXXXXXXX通讯地址:河源市东源县蝴蝶岭工业城01-11地块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报告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东瑞股份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瑞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原因及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东瑞股份 | 指 |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 指 | 曾东强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本次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曾东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曾东强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414241970******** |
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XXXXXXXX |
通讯地址 | 河源市东源县蝴蝶岭工业城01-11地块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 任东莞市安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东瑞股份的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最近三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东强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原因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东瑞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12,805,600股增加至257,784,00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5.85%下降至4.8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曾东强直接和间接持有东瑞股份股份数为12,458,136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5.85%。
2023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7号)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注册批复签发日为2023年6月25日,自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批复要求,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4,978,401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增加至257,784,001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东强未参与本次认购。因公司股本增加44,978,401股,曾东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02%。
经过被动稀释后,曾东强直接和间接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变为
4.83%。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212,805,6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东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296,9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1%;通过东莞市安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河源东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61,1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55%,曾东强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5.8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257,784,00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东强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曾东强 | 11,296,992 | 1,161,144 | 5.31% | 0.55% | 11,296,992 | 1,161,144 | 4.38% | 0.45% |
合计 | 12,458,136 | 5.85% | 12,458,136 | 4.8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东强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相关备查文件置于东瑞股份证券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联系电话:0762-8729999转8810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蝴蝶岭工业城01-11地块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东强
签署日期:2023 年12月2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源市东源县蝴蝶岭工业城01-11地块 | |||
东瑞股份 | 001201 | |||
曾东强 | 河源市东源县蝴蝶岭工业城01-11地块 |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同比例稀释? 因东瑞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 有□ 无? | |||
是□ 否? | 是□ 否?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 |||
继承□ 赠与□ 其他?(因上市公司发行新股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曾东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股票种类:A股(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2,458,136 持股比例:5.85% | ||||
曾东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股票种类:A股(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2,458,136 持股比例:4.83% 变动比例:降低1.02% | ||||
时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 方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后持股比例减少 | ||||
是□ 否□ 不适用? | ||||
是□ 否? | ||||
6 | 是□ 否? |
是□ 否□ 不适用? | |
是□ 否□ 不适用? | |
是□ 否□ 不适用? | |
是□ 否□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东强
签署日期:2023 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