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4-05-15  东瑞股份(001201)公司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东瑞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虎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伍飞宁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且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且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1次,且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项目工作内容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2023年,公司净利润为-51,610.26万元,发生亏损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受行业整体因素影响,生猪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公司2023年发生亏损,该情况符合行业整体情况,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业绩变动趋势一致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12.22
(3)培训的主要内容大股东、董监高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案例分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函不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不适用
10.关于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1.公司四处房产证的承诺不适用
12.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不适用
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东信息的承诺函不适用
1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15.关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承诺不适用
16.关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承诺不适用
17.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不适用
18.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19.关于反洗钱承诺不适用
20.关于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21.关于忠实义务承诺不适用
22.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不适用
23.关于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的承诺不适用
24.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不适用
25.关于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发审委审核意见的承诺不适用
26.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27.关于不存在保底保收益或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承诺不适用
28.关于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及注册程序的承诺不适用
29.关于未增持东瑞股份股票的承诺不适用
30.关于与工程施工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不适用
3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影响启动发行重大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3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后重大事项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原保荐代表人为罗虎、康自强。现因康自强工作变动,由伍飞宁自2023年10月27日起接替康自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剩余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事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虎 伍飞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