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关于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的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的公告
近日,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股份”或“公司”)与粤海广南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南行”或“客户”)就2024-2025年的供港活猪销售业务签订《销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夯实双方合作基础,稳定和加强出口业务关系,有利于双方建立更深一步的长期战略合作,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广南行是粤海广南(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活畜及活禽的代理、活猪的经销、食品贸易及零售业务等。广南行成立于1997年,其办事处地址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29楼2905-2908室(UNITS 2905-08, 29TH FLOOR, SHUI ON CENTRE, 6-8 HARBOUR ROAD,WANCHAI, HONG KONG)。
广南行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买卖双方
甲方(卖方):东瑞股份
乙方(买方):广南行
(二)合同标的
活大猪及活中猪
(三)商品款项结算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分批次向甲方下达订单购买商品,订单下达的方式可以是书面、邮件或其他电子或通讯方式,甲方同意按照乙方下达的订单交付商品。买卖双方同意商品的款项,按照甲方实际交付予乙方的商品数量、质量及商品结算单价进行结算。买卖双方定期对账,确认商品的结算款项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发票申请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合同标的交付
甲方须严格按照买卖双方不时确定的交付时间及时交付商品。甲方须自费将商品运送到深圳的指定中转地点进行海关查验,并由甲方负责商品的清关手续,甲方完成清关手续后,通知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交付商品,商品通过乙方验收后,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至香港。商品通过验收并交付予乙方前的损毁灭失风险一概由甲方承担,交付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运输公司后,商品的所有权转移予乙方。但因商品质量问题或清关手续不齐全等原因无法通过乙方验收或无法通关导致被扣押、被销毁或退回的,乙方无需向甲方结算该批商品的款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五)生效时间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期满后,由双方协商续签本合同,双方无法续签合同,则本合同期满后终止。
三、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初步分析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经营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交易双方建立更深一步的长期战略合作,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南行签订的《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