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2-13  炬申股份(001202)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证券代码:001202证券简称:炬申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佛山市鑫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鑫隆”)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838%(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下同),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00%,具体内容可详见前述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2月12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佛山鑫隆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佛山市鑫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佛山鑫隆合计持有股份1,300,0000.78381,300,0000.78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00,0000.78381,300,0000.783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目前,本次减持

计划期限已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