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关于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03  大中矿业(001203)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梁宝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梁宝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18,859 股,占公 司总股本(剔除2026 年1 月5 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 份12,214,289 股,下同)比例为0.57%。梁宝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0.07%。

公司于近期收到梁宝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预实施告知函》,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梁宝东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宝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18,85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进行减持。

2、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 2026 年3 月25 日至2026 年6 月24 日)进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梁宝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0.07%。

6、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梁宝东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梁宝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宝东先生未违反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 述承诺。梁宝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后续 将严格遵守减持相关法规要求,并遵守减持相关承诺。

四、实施减持计划的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梁宝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预实施告知函》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