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5  盛航股份(001205)公司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晟基金”)、股东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现代服务业基金”)、股东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三期基金”)的通知,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8,57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1%)转让给恒历(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历臻盈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历基金”),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3年5月9日,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与恒历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8,57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1%)转让给恒历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以及相应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3

年6月14日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以及恒历基金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毅达汇晟 基金股份减少合计持有股份8,230,0004.81%00.00%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8,230,0004.81%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现代服务业基金股份减少合计持有股份3,610,0002.11%3,400,0001.99%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3,610,0002.11%3,400,0001.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人才三期 基金股份减少合计持有股份2,633,3341.54%2,503,3341.46%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2,633,3341.54%2,503,3341.4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股份减少合计持有股份14,473,3348.46%5,903,3343.45%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14,473,3348.46%5,903,3343.4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恒历基金股份增加合计持有股份00.00%8,570,0005.01%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8,570,0005.0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03,3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5%,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恒历基金持有公司股份8,5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1%,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恒历基金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