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
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8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更新相关申报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