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3,00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701,338.84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3,722,251.91元(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979,086.93元。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48号),确认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7日入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及注销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续状态 | 募集资金用途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 | 3201130011010000018134 | 正常使用 |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及危化品绿色安全智能船舶大数据平台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 51971100000950 | 本次注销 |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洪武支行 | 0142240000002108 | 本次注销 |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 03004535005 | 本次注销 |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 | 93040078801200001132 | 前次注销 [注] | 补充流动资金 |
注: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2,979,086.93元(不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同时将结余利息13,571.73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结项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的结余募集资金5,525,483.09元(均为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于近日完成了上述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