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批复注册的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批复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