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因临时增加提案,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了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并取得了全体监事的一致同意。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9),
公告内容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外贸化学品船舶的议案》。为优化外贸化学品船舶资产结构,提升外贸化学品船队的整体运营效率,公司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盛航萨拉(香港)有限公司及盛航玛丽亚(香港)有限公司拟向德国公司Nordic Chemtanker GmbH & Co. KG出售其名下各自所有的船名为“SH SARAH”及“SH MARIA”两艘外贸化学品船舶100%所有权,其中“SHSARAH”轮船舶交易价格为1,122.50万美元,“SH MARIA” 轮船舶交易价格为1,179.00万美元,两艘船舶交易总价款合计为2,301.50万美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出售上述船舶资产买卖协议签署、船舶交接、船舶权属过户、船舶证书转移登记等全部与本次拟出售外贸化学品船舶相关的事宜。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盛航萨拉、盛航玛丽亚本次出售船舶有利于提高公司外贸化学品船队整体营运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外贸化学品船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31日